國家考試常見問題解答:增列增額保留分發報到

國家考試大致流程,以高普考為例:
  1. 4月左右公佈考試簡章、類科缺額單位。考試報名。
  2. 6月底7月初寄發准考證。
  3. 7月中旬考試。
  4. 7月到9月間可能會公佈增列名額。
  5. 9月中旬錄取榜單公布(含增額名單)。填分發單位志願表(正額)或申請保留。
  6. 10月初分發單位榜單(十日內就要到該單位報到,如果沒有法定保留資格,就算放棄)。
  7. 到單位報到後就是所謂的受訓期間,共四個月,其中三個月在原單位原分發缺受「實務訓練」;另外有一段時間會在各地的培訓中心受訓,這個統一集中錄取人員受訓的稱為「基礎訓」,基礎訓由國家文官培訓所彙整各機關的訓練需求人數後分發梯次。高考及格人員基礎訓為4週,普考及格人員則為3週。四個月受訓(實務訓練和基礎訓)完成後才算取得試用資格,至少再試用6個月才會取得公務員任用資格。

Q1.何謂增列、增額?
A:考選部在每年4月左右簡章出來後公布當年度高普考的缺額,這些缺額是去年各機關有開缺報由人事行政局彙整後再交由考選部舉行考試徵選。這是第一部份,也就是4月時所統計出來的缺額。但當然缺額並不是到每年底一次提報而是隨時會新增,所以在4月第一次統計後還會有第1次、第2次增列,目的就是要再將這些缺額補上去,這是第二部份。前兩部份都是在放榜前就公布的缺額,屬於「正額人員」,也就是說4月所統計的和增列的人員都屬之。
    再來是「增額人員」,增額人員的缺額在放榜前是不會知道的,只有放榜時才能由榜單知道。現在因為有了新的分發制度(之後會提到),所以增額人數會清楚標出。至於為何會有增額人數出現?主要是因應有些機關會在這段期間臨時缺人,必須趕緊補充人力。另外也有一種說法是說增額錄取是為了預防有人保留、高普重榜等,避免提出的缺在分發後仍找不到人的彈性措施。
    正額、增額人員的權利基本上不太相同,如後解釋。

Q2.我是正額人員,我可以申請保留資格嗎?
A: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第三項,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若無下述保留事由之正額人員,不得申請保留,必須填選志願接受分發。可申請保留之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1. 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含國防役,參考連結)。
  2. 進修碩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進修博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不含大學)。
  3. 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Q3.正額人員保留與當兵前中後問題。
A:
  • 錄取後,當兵前:可以申請保留嗎?以高普考為例,預計在9月放榜。假設錄取了(9月)但10月要當兵,那可以申請保留嗎?(即錄取當時,尚未服役)。
        當兵可以申請保留,但必須接到兵單後才有證明文件可以辦理保留,只要在四個月的訓練期間接到兵單都可以辦理保留。

  • 錄取後,受訓中;但受訓期間未滿,尚未取得及格證書就必須入伍。
        受訓到一半因服兵役申請保留可以保留底缺(分發到的缺),也就是先前在哪個單位受訓,退伍後重新訓練還是在同一單位的同一個缺。訓練是佔缺訓練,訓練期滿依然是留在原機關原職缺上班。

  • 錄取且受訓完畢及格、正式任職後,才入伍。
        辦理留職停薪,待退伍後回原機關繼續任職。

Q4.我是增額人員,可以申請保留資格嗎?
A:增額人員則無申請保留之權利,惟役男得申請延後分發。延後分發的期限在隔年九月中高普考再次放榜前分發任用,否則喪失資格!

Q5.選缺分發流程為何?保留後如何分發?
A:正額的人先填志願,依名次分發。報到完畢後統計沒人報到的缺額,可能覺得是塞缺不想去、已經上高考所以普考不去....等等。沒人報到的缺給以下三類人填志願、依序分發:
  1. 同分正額(最後幾名同分正額可能在第一次沒分發到缺OR不能參加第一次分發)。
  2. 往年保留(依重新申請分發補訓之先後排名,先前之成績名次無效)。
  3. 當年度增額人員。
    分發報到完再過約4.50天,沒人報到的缺,機關新開的缺給以下的人填志願依序分發,再來就一直重複這些流程:
  1. 往年保留(一樣依申請先後)。
  2. 當年度還沒分發到之增額人員。
 

關鍵字:公務人員、國家考試、兵役、保留、分發、報到、時程
參考資料:
  1. PTT Examination 版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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